成立香港公司常见问题:
1.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最低要求是甚么?
最低要求是:
• 一名股东
• 一名董事
• 一名公司秘书
• 在香港有一个注册办事处地址
• 核数师及
• 商业登记证
公司秘书、董事及股东可由同一人兼任,但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可兼任公司秘书。
股本没有最低规定。但为实务起见,股本通常不低于HK$1 或等值的外币。法定股本的资本登记税是法定股本的0.1%(税款最高不超过HK$30,000)

2. 香港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是否须居住于香港?
• 公司秘书必须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注册的另一家有限公司
• 核数师必须是一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 股东及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或任何居住地的个人或法人团体。但如果该香港公司是属于某一公司集团的成员,而该公司集团的其中一位成员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话,则这家香港公司不可以委任法人团体董事。

3. 香港公司的股本是否可以用外币计值?
可以。但公司一旦组建,就难以改变股本的计值货币。

4. 如果我要成立一家特定名称的公司,我可否购入空壳公司然后更改其名称还是要求成立该特定名称的公司?
如果你并非实时需要一家公司,则上述两种方法都可行。大多数人会选择成立一家特定名称的公司。公司注册约需4个工作天。如果将一家现有的公司改名, 同样约需4个工作天。

5. 在我开始营业之前,我是否需要为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及指定核数师?
不需要,但是公司的核数师须在公司成立之后18个月 内被委任(即在公司召开第一届周年股东大会之前), 因为公司须在该次周年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提交经审核的账目。此外,你必须为公司取得各项所需的牌照方可开始营业。

6. 在香港成立公司之后,公司须继续遵守那些要求,如果未能符合这些要求又会如何?
香港公司在每一历年内必须召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 会上除其他事项之外,需通过公司经审核的账目。公司每年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当公司通过任何特别决议案(更改公司名称除外)、抵押某些资料或提交公司注册处的文件中所载资料有任何变化,均须上报公司注册处。需要上报有关公司的各项变更包括:
• 变更股本
• 更换董事及/或公司秘书及/或其个人资料
• 分配股份
• 更改公司名称
• 更改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网及章程细则
• 更改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
公司如果未能遵守上述要求,则公司及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可被罚款及/或监禁。
为了避免上述法律责任,本公司建议应该聘请专业的公司秘书公司担任公司秘书。本公司可以提供公司秘书及注册办事处服务,委任费以每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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